论自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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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文伊始,先来看一个简单的推论:人不会做对自己不利的事(前提)→ 人做的事都是对自己有利的(结论)→ 人的一切所作所为都是出于为自己考虑(揭示本质)。
看到这里,有些同学就会提出疑问了:既然人做的都是对自己有利的事,那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进监狱呢,难道监狱是个好地方吗?
要解答上面这个疑惑,我们需要分别从主观和客观的角度来看待问题。
主观上,人的行为都是为了满足自己的需要,从一个人出生时就是这样,这一点毋庸置疑。
但是在客观上,人的这种行为所产生的效果可能会适得其反。
看到这里,又有些同学会提出疑问:难道别人向红十字会捐钱也是为了自己吗?
没错,别人捐款,只是因为别人要从中得到他需要的东西。他或许是觉得这样做很神圣,想从中得到自豪感;又或者是因为他无法拒绝。
由此,我们又可以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虽然人做的事都是为了自己,但这也有可能对他人有利。
子曰:“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上面的推论或许会让你觉得人都是自私的,所谓的君子只是比小人看到了更长远的利益。因为人们崇尚“义”,所以君子会更受人们待见,而小人则会遭到人们鄙弃,由是观之,谁的做法更有利于自身的发展就显而易见了。从这个角度分析,君子反倒是更聪明的逐利者。
人类社会中的物质是匮乏的,每个人都希望得到尽可能多的物资来满足自身的欲望。你没法要求别人无偿把物资让给你,更无权要求别人首先为你的需要考虑。原因很简单,一个连自己都不爱的人是不可能去爱其他人的。
“自利”是人类社会能够长久稳定运行的一个基本原理之一。从古到今,“自私”都是被人们憎恶的,因为人们想通过道德上的约束作用来淡化人的自利本性。事实证明,适当的为他人考虑确实能够促进社会的发展,但是这并不是在否定“自利”,这恰恰是对“自利”的巧妙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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