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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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质观

自然界在本质上是物质的,人类社会的产生、存在、发展及其构成要素都具有客观的物质性,人的意识本身就根源于物质,物质决定意识。

运动观

物质是运动的物质,运动是物质固有的根本属性和存在方式,物质是运动的承担者。物质运动不是杂乱无章的,而是有其客观规律。

意识观

人能够能动地认识世界,人能够能动地改造世界。意识的能动作用是巨大的,但要受到客观规律的制约。

联系观

联系具有普遍性、客观性和多样性,要求我们用联系的观点看问题。整体与部分的辩证关系原理要求我们树立全局观念,掌握系统优化方法,同时必须重视部分的作用。

发展观

发展具有普遍性,要求我们用发展的观点分析问题;发展的实质是事物的前进和上升,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量变与质变的辩证关系原理要求我们既要重视量的积累,又要抓住时机,促成质变;发展的前进性和曲折性的辩证关系原理要求我们既要对新事物的未来充满信心,又要做好克服困难的准备。

矛盾观

矛盾具有同一性和斗争性,二者相互区别、相互联系,要把握二者的对立统一;矛盾的普遍性原理要求承认矛盾、直面矛盾、分析矛盾,寻找正确的方法解决矛盾;矛盾的特殊性原理要求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相互联结,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主次矛盾、矛盾的主次方面的辩证关系原理,要求我们坚持两点论与重点论相结合。

真理观

真理是标志主观同客观相符合的哲学范畴,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真理都是有条件的、具体的。认识具有反复性、无限性和上升性,要求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实践中认识和发现真理,在实践中检验和发展真理。

实践观

实践是人们改造客观世界的物质性活动。实践具有客观物质性、主观能动性、社会历史性的特点。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实践是认识的来源,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实践是检验认识的真理性的唯一标准,实践是认识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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